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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肥新知

病態性肥胖可健保給付減重手術新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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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胖的問題日益增加,而病態性肥胖是其中更加嚴重的問題,相較於一般肥胖,有更高的肥胖相關風險,例如:

  • BMI>35 kg/m2合併高血壓的患者,因為心臟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是標準體重的2倍
  • BMI>40 kg/m2罹患末期腎臟疾病ESRD的危險值是標準體重的7.07倍。
  • BMI>40 kg/m2,其死亡率的相對危險值為2.51倍。
  • BMI>40 kg/m2,罹患第二型糖尿病、睡眠呼吸中止症等疾病的相對危險值是正常體重的5倍以上。
  • BMI>50 kg/m2,非酒精性肝炎與肝臟纖維化的比例相對較高。

因此,國民健康署下修減重代謝手術適應症,若BMI 32.5 kg/m2以上,合併有糖尿病,或兩項以上肥胖共同疾病,可以申請健保給付。

減重代謝手術適應症健保給付自2020年5月1日起,調整如下:

  • 1. BMI大於37.5kg/m2,或BMI大於32.5kg/m2且合併有高危險併發症。高危險併發症如高血壓、睡眠呼吸中止症、第二型糖尿病(糖化血色素經內科治療後仍大於7.5%)
  • 2. 減重門診治療(或門診相關佐證)滿半年,經運動及飲食控制半年以上。
  • 3. 年齡在20至65歲之間。
  • 4. 無其他內分泌疾病引起之病態性肥胖。
  • 5. 無酗酒、嗑藥及其他精神疾病。
  • 6. 精神狀態健全,經由精神科專科醫師會診認定無異常。

本門診與三軍總醫院合作,可提供相關諮詢、手術前相關評估、轉介,與手術後追蹤與營養評估、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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