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常看到有減肥的朋友對於用藥呢?有很大的疑問,有的人呢~視藥如同神物,沒有藥,免談~但有的人則相反,視用藥如毒蛇猛獸,打死不用~那到底該不該用藥呢?其實就醫學上來講,都是以研究來評估,如果是用藥帶來的好處多過於不用藥的壞處時,就是用藥的時機了~相反的如果用藥帶來的好處沒有多過於不用藥的壞處時,則不是用藥的時機。那甚麼時候用藥的好處會比較多呢?其實簡單的來說,就是肥胖帶來的壞處已經高於用藥的壞處(或副作用)時,以上講了許多好像在繞口令的話~千言萬語不如一張圖,請看:
來源Nonsurgical Management of Obesity in Adults. N Engl J Med 2008;358:1941-50.整理自NIH
由上圖表可知,在所有的過重或肥胖族群都建議要用飲食、運動、行為治療。而在藥物方面則建議在BMI 27.0-29.9同時有肥胖相關疾病,或者是BMI大於等於30的族群,在這些建議使用藥物來減肥的族群,即為用藥帶來的好處多過於不用藥的壞處的族群,但大家也可以回過頭來看,這些族群並不是就不需要飲食、運動與行為治療,也不是單只靠藥物治療,而是要同時並用飲食、運動、行為治療與藥物,所以呢,如果大家的體重還不到很重~則不一定要用藥,但如果已經比較重了,又有肥胖相關併發症,也不用鐵齒說自己絕對不要用藥~這樣對健康的減肥才是最正確的方式!